醫護健保與長照法規 (修訂2版) | 誠品線上

醫護健保與長照法規 (修訂2版)

作者 吳秀玲
出版社 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醫護健保與長照法規 (修訂2版):,本書以根植法治觀念為先,回顧法律ABC基本概念,針對醫事人員的專業法規、醫療與護理機構的法規範、健保體制與困境、長照法律問題、傳染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以根植法治觀念為先,回顧法律ABC基本概念,針對醫事人員的專業法規、醫療與護理機構的法規範、健保體制與困境、長照法律問題、傳染病和愛滋防治、器官移植、安寧緩和醫療議題等,加以介紹分析。第2版新增禍害全球的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防治、紓困振興特別條例、2022年醫療爭議新法、健保資料庫供學術研究憲法法庭判決等,增修幅度逾二分之一。 全書分十章:總論、醫療法與行政管制、醫師法與醫學倫理、護理人員法與專科護理師、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與醫療訴訟、全民健康保險法與健保財務平衡策略、長期照顧服務法與日本介護保險制度之借鏡、傳染病防治法與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最後探討病人自主權利法和安樂死合法化。本書側重於前開醫護健保長照管制法規、實務運作之論述,並檢討現行法規之缺失、法執行偏差,提出修法建議,以維民眾醫療權益。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吳秀玲吳秀玲學歷 國立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博士私立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法學碩士國立中興大學(現臺北大學)法律系法學士公務人員簡任升等考試及格(法制職系法制科第1名)財稅人員乙等特考及格(財稅法制)、普通考試及格(法院書記官)現職 國立中正大學財法系所兼任副教授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通識中心兼任副教授臺北榮民總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一)委員臺灣醫事法學會理事台灣醫療衛生研究協會理事 經歷 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會)專門委員行政院衛生署全民健康保險監理委員會組長行政院衛生署(主秘室)專門委員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視察(法制)、研考會研究員銓敘部專員高雄市國稅局股長教學經歷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系所兼任副教授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兼任助理教授私立長庚大學兼任助理教授私立大仁科技大學兼任助理教授私立嘉南藥理科技大學、輔英、德明技術學院兼任講師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第一章 總論 第二章 醫療法與行政管制 第三章 醫師法與醫學倫理 第四章 護理人員法與專科護理師 第五章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與醫療訴訟 第六章 全民健康保險法與健保財務平衡策略 第七章 長期照顧服務法與日本介護保險制度之借鏡 第八章 傳染病防治法與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 第九章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第十章 病人自主權利法與安樂死合法化

商品規格

書名 / 醫護健保與長照法規 (修訂2版)
作者 / 吳秀玲
簡介 / 醫護健保與長照法規 (修訂2版):,本書以根植法治觀念為先,回顧法律ABC基本概念,針對醫事人員的專業法規、醫療與護理機構的法規範、健保體制與困境、長照法律問題、傳染
出版社 / 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571475073
ISBN10 / 9571475076
EAN / 9789571475073
誠品26碼 / 2682261491001
頁數 / 456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3.2X17.2X2.1CM
級別 / N:無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本書側重於前開醫護健保長照管制法規、實務運作之論述,並檢討現行法規之缺失、法執行偏差,提出修法建議,以維民眾醫療權益。

試閱文字

自序 : 修訂第二版序
為凸顯多種多樣的「醫護健保與長照法規」重點內容,本書2019年6月初版採雙色套印,無論教學使用或學生的閱讀學習,效果甚佳。由於筆者另費時近一年撰寫「公共衛生法規與倫理」(許君強合著,三民書局,2021年10月初版),致本書第二版之修訂時程稍緩。時逾三年,本書所介紹之相關法規,增、刪、修正變動甚多,包括:醫療法、醫師法及其施行細則、護理人員法及其施行細則、全民健康保險法、長期照顧服務法其施行細則、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人自主權利法、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等;更有歷經24年立法審議過程,2022年6月22日制定公布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以及2020年2月25日制定公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皆配合修正、補充及納入介紹,修訂幅度逾二分之一,新增頁數近80頁(簡述如下)。
新興傳染病「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 疫情快速傳播,禍害全球近三年,截至2022年8月25日止全球逾6億357萬人確診、648萬人死亡;我國確診人數超過514.2萬人、死亡人數9,728人。COVID-19疫情肆虐,衝擊全球世界經濟,我國迅於2020年2月25日制定公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資因應。詎料2022年5月起,另一種恐怖的「類天花」傳染病「猴痘」(Monkeypox),開始在全球迅速傳播擴散,截至2022年8月22日,疫情波及逾80個國家和地區,通報確診病例突破41,664起。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22年7月23日宣布,「猴痘」疫情列為「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
醫療法新增第6章「醫事人力及設施分布」之介紹:建立分級醫療制度/醫缺獎勵設立/過賸之限制、審評危險性醫療儀器之購置使用、醫療網第1-9期實施情況;並補充民俗調理業管理規範,以及檢討醫療財團法人之稅賦減免規定等。
醫師法2022年6月22日修正公布,新增自2023年1月1日起進入國外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系、牙醫學系就讀者,畢業返國報考醫師國家考試前,需先通過學歷甄試規定,藉以保障國人健康;放寬醫師執業登錄場所及支援報備管理規定;增訂教學醫院接受外國醫事人員從事臨床醫療訓練或教學之申請程序及應遵行事項之法源;新增短期行醫證之申請要件及管理規定等,並修訂密醫罪之構成排除要件等,皆詳為介紹,以及新增醫師法第六章附則內容說明。此外,補充「遠距醫療」之國外發展情形;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衛生福利部函釋放寬通訊診察治療辦法之適用範圍,以及2022年7月18日全文修正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之規定重點。
護理人員法於2020年1月15日修正刪除第15條(護理機構之服務對象)之規定,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於同年7月22日全文修正發布,將護理機構分類從原先的「居家護理機構」、「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三類,修正調整為二類:「居家護理所」及「護理之家」;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同時於2021年10月12日全文修正發布,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名稱之使用或變更等,本部分爰作大幅度的增、刪、修正調整。
2022年6月22日制定公布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全文45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立法目的在建立醫療糾紛的非訴訟處理機制(醫療爭議調解先行),以「保障病人權益、促進醫病和諧、提升醫療品質」為目標,強調「醫療事故即時關懷」、「醫療爭議調解先行」、「醫療事故預防提升品質」三大原則,期舒緩改善緊張的醫病關係,落實病人權益保障。爰摘整醫療事故關懷小組、訴訟採證之限制、調解程序不收取任何費用、調解不成立發給證明書、調解成立送請法院核定、專案小組調查醫療事故、不究責個人原則等十八大項重點規定,予以介紹。另補充生產事故救濟條例八大項重點規定,以資參照。
本次修訂新增全民健康保險原定2022年5月15日施行部分負擔新制方案內容、政策目的和暫緩原因;補充平均眷口數的法源依據及歷次調整說明。另,爭議多年的「健保資料庫提供學術研究合憲性」問題,憲法法庭業於2022年8月12日宣布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結果指出,個資法規定健保資料庫供公務或學術機關統計或研究,合憲;但欠缺個資監督機制及當事人請求資料停止使用規定,判決違憲。本書一併介紹。
長期照顧服務法於2021年6月9日修正公布,增修條文共計17條, 將特約及給付制度法制化、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加速布建長照服務資源、放寬學校法人設置住宿式長照機構促進產學合作,強化長照服務品質,明定未立案長照機構違法樣態及罰則,以及長照員工納入勞健保範圍等,促進長照產業發展。本次修訂,新增前開修法重點,並補充「長照2.0新作為」相關說明、補助項目四錢包圖表,以利讀者瞭解和使用。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人自主權利法、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等,皆配合民法修正成年年齡為18歲而作微修。此外,本書第一章總論簡介行政訴訟制度,行政訴訟法於2022年6月22日修正公布,增、修、刪除條文超過80條,將原「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改設為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與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管轄範圍,依案件性質或訴訟標的金(價)額之不同,各有分工;並以第一審行政法院為事實審中心。事涉對於行政處分案件不服之行政救濟途徑重大變更,本次修訂,亦併同介紹說明。
感謝三民書局對於本書修訂的鞭策和協助!本書如有疏漏不周之處,懇請師長、先進及讀者,斧正賜教!時序已近中秋,衷心祝福所有師長、親友、家 人、學生們,平安、健康、諸事圓滿!


吳秀玲 謹誌
於新北市永和區仁愛公園(音樂台廣場)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