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Selina如果可以辦一個什麼鬼票選的,哈利‧霍勒絕對可以被選為史上最純情的警探。倒也不是說純情不好或是什麼的,但如果純情會把自己捲入險境恐怕就不是什麼好事。關於連續殺人案或是殺人狂的類型小說我不是沒看過,說真的,被史上最倒霉高中生金田一一訓練了這麼多年啥場子我們沒看過?雖然前兩年我曾被《盲視》嚇得晚上不敢睡覺,但主因是因為那個殺人手法太過猥褻,完全超出了我能夠接受的範圍,倒不是那個局佈得有多精巧或是兇案現場有多華麗之類的;我知道用華麗來形容兇案現場是一件很怪的事,但你一定懂歌德式的華麗是帶著鬼魅氛圍的,比方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夜裡落下的初雪。雪很美,尤其身處亞熱帶的我們光看到合歡山上積了幾公分的雪就足以讓我們興奮上一星期,堆雪人對你我來說更是奢侈的驚喜,但當場景成為長夜的北歐時恐怕就不是這麼回事;更何況在自家庭院出現了一個不是自己堆出來的超大的雪人,雪人眼睛還對著自己家裡的客聽瞪著全家人看,光想就毛骨悚然了。更別說那一個又一個的雪人原來是待解的符碼,在你來不及解開的時候又再度出現下一椿命案。
文/誠品網路編輯群誠品站:為何臺灣需要《攝影的精神》這本「講述攝影史」的書?有何重要性?施昀佑:就像作者在第五章最後的反省,論述的脈絡和權利都在西歐與北美的殖民結構的權力之中,臺灣自然不在其中。雖然看完書,闔上書皮後,我們可以輕易為台灣的攝影作品在這本書的脈絡裡安插角色、尋求一個位置,但我們只要這樣子而已嗎?這樣的思考可能需要幾次的反芻,先試著理解作者的觀點,然後從過去的作品中看見那些影響、滲透我們日常語彙與藝術創作的元素,最後再進一步看見我們對這個全新語言思考深度與廣度的不足與闕漏。我想,閱讀這本書,並不為了讓台灣的讀者或創作者在歷史中快速的尋找到一個安適的位置端坐,而是得以逼迫我們去思考,屬於我們自己的、在地的攝影藝術,身處何處,又如何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