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凱斯.唐納修 (Keith Donohue)
譯者:朋萱、朱孟勳
原價300元
預購79折237元
作者:Keith Donohue
原價490元
網路特價441元
現代成人童話

   一個9到99歲看了都會動容的「現代成人童話」!
  美國新銳作家凱斯.唐納修(Keith Donohue)一鳴驚人處女作!

  如果有人偷走你的人生,你要怎麼辦?

  住在賓州鄉間的男孩亨利.戴在七歲時負氣離家出走,被蟄居森林中的妖精綁架。假扮他的妖精隨著協助尋人的消防隊員回家,從此展開新生活。他必須適應新父母,隱藏自己的真實身分,還得不時捏塑身體跟上歲月的腳步,因為妖精永遠不會長大。然而他掩藏不了神童般的音樂天賦:母親費盡心思栽培,父親卻懷疑他並非己出。亨利.戴懷著不可告人的身世之秘,求學、成長、學藝,在發覺自己能力有限之後頹然放棄鋼琴。在他腦中反覆閃現的是百年前的德國記憶,夢中呢喃的是陌生的言語。就在他進入大學攻讀作曲的時候,長期疏遠的父親舉槍自殺,亨利.戴被迫放棄學業,回家照顧母親。他和鄰家女孩黛絲相戀、結婚、成家,想要平靜度日,可是前世種種在心頭徘徊不去,而那個被他奪走人生的孩子則使他一直心懷愧疚。最後他決定遠赴捷克,尋訪上個世紀的某個波希米亞小鎮;並且譜寫一首交響曲,傾注一切不能言說的愧疚和秘密,驅除自己的心魔,也請求那個孩子的原諒。曲名就叫做〈失竊的孩子〉。

  而那個被妖精抓走的男孩呢?他歷經溺斃而後救活的儀式,重生為妖精,從此告別文明,忘卻往事,甚至連書寫和原本的語言都不再熟悉。妖精喚他作「A一袋」,他和妖精住在森林中,學著覓食、打獵、躲雨,偶爾潛入人類家中竊取衣食,但絕對不能有任何接觸。這群「野孩子」徜徉於森林裡,仰望夜空星子,與群獸嬉戲,同時尋找合適的綁架對象,好讓首領伊格爾假扮成他/她,重回人間。然而文明的腳步不斷逼近,市郊住宅區擴張連連,很快就要危及妖精的林中家園。「A一袋」始終不願忘記自己的過去,乃藉由偷來的零落紙筆,從其他妖精口中拼湊那段早已遠去的生命。他和外號「小黑斑」的女妖精每晚溜進鎮上的圖書館,在夾層隔板間闢出一方天地,那裡有文字、有故事、有著人類文明的總和。夜復一夜,他們點起蠟燭,流連於想像的世界而忘返。

  故事以妖精和男孩的觀點交互進行,他們距離彼此並不遙遠,只是一個置身文明,一個回歸原始。他們的生命幾度交會,只是都擦身而過。當亨利的罪惡感達到極限,瀕臨崩潰邊緣,他的交響曲究竟能不能帶來自我救贖?當林間妖精死傷四散,「A一袋」會選擇追尋線索,跟隨他深愛的小黑斑,還是毀掉那個偷走他一生的妖精?
輝煌紀錄
■ 入圍2006年度鵝毛筆大獎(The Quill Award),該獎有「圖書界的奧斯卡」之稱
■ 雄踞亞馬遜網路書店文學小說榜&奇幻科幻榜雙料冠軍
■ 2006年軌跡雜誌(Locus Magazine)推薦年度最佳新人作品
■ 入圍2006年度Borders Original Voice Award,由全美第二大連鎖書店Borders評選,過
 往得主包括《追風箏的孩子》、《風之影》、《幻影書》和《愛的歷史》等書
■ 蟬聯《紐約時報》&美國「獨立書商協會」暢銷排行榜
■ 售出25國版權(勝過《追風箏的孩子》)
■ 全美精裝版銷量遠勝《追風箏的孩子》,是《不存在的女兒》的兩倍多
■ 亞馬遜網路書店書店百大書評家搶先好評、兩百多位網路讀者書評推薦
■ 《紐約時報書評》、《出版者週刊》、《新聞週刊》、《娛樂週刊》、《今日
 美國》、《華盛頓郵報》、《底特律自由報》、《匹茲堡郵報》、《蘇格蘭周
 日報導》、《圖書館月刊》、《Kirkus書評》等媒體佳評如潮
■ 名家推薦包括:奧黛麗.尼芬格(《時空旅人之妻》作者)、彼得.畢格(《最後的
 獨角獸》作者)、布萊恩.奧多爾蒂(布克獎候選人、《馬葛衛神父的葬禮》作者)等
■ 《紐約時報書評》主筆珍娜.瑪斯林(Janet Maslin)認為《失竊的孩子》將成為「讀
 書會的永久選書」(on its way to book-club immortality)
亞馬遜的野心
亞馬遜的野心:網路零售商搖身變成好萊塢玩家

  亞馬遜網路書店首開先例,簽下《失竊的孩子》電影版權,作為進軍電影界的第一部投資改編作品,並且展開一連串破天荒的行銷攻勢:
■ 出版前便請作者撰寫獨家自傳及創作的心路歷程,貼在本書產品網頁上。
■ 邀請亞馬遜網路書店百大書評家搶先試讀並撰寫書評,在出版前便貼出十餘篇洋洋灑
  灑的書評,從讀者口碑角度逆向操作。
■ 「2006年必讀選書」——只要點進亞馬遜網站首頁,便會出現在顯眼的右上角。
■ 與《時空旅人之妻》搭配購買可享額外5%折扣的促銷方案。
■ 瀏覽過本書產品網頁的讀者,最終購買率高達90%!
■ 印製200萬個有《失竊的孩子》廣告的送貨紙盒,從顧客資料庫中找出潛在讀者群,他
  們若向亞馬遜購物,便以此包裝寄送,再搭配鎖定目標讀者的「亞馬遜推薦」電子報廣
  告。
■ 擊敗《達文西密碼》,榮登亞馬遜文學小說類和奇幻科幻類雙料暢銷冠軍,出版後即
  穩坐不分類書籍總榜前二十名,最高達第五名。
■ 由虛擬通路主導的行銷革命:在亞馬遜網路書店先開出亮麗成績後,Doubleday出版社
  再去和邦諾、Borders等全美前二大連鎖書店談平台強力促銷,帶動實體通路銷售,甚
  至帶動邦諾網路書店的買氣,從1000名一路竄升到前百大。
■ 累積一定聲勢後,亞馬遜挾暢銷、口碑、通路優勢等利基籌募資金,展開電影拍攝工
  作。亞馬遜的通路優勢不僅在於能讓書籍暢銷,更是電影原聲帶、DVD的賣座保證,
  對片商有極大吸引力。2006年7月26日,亞馬遜簽下《失竊的孩子》電影版權消息正式
  公開,成為當期《浮華世界》(Variety)雜誌的封面故事,標題是「亞馬遜的野心:
  網路零售商搖身變為好萊塢玩家」,象徵全球最大的網路零售商進軍內容產業。亞馬
  遜將以監製身分與二十世紀福斯電影公司合作,並找了「費城」和「神秘面紗」(The
  Painted Veil)的編劇來寫劇本,準備將《失竊的孩子》小說搬上大銀幕。
■ 2006年6月起,亞馬遜製播一個叫作「亞馬遜魚缸」(Amazon Fishbowl)的網路藝文
  談話性節目,每週邀請作家、演員或歌手上節目談自己的新作,由知名脫口秀藝人比
  爾.梅爾(Bill Maher)主持,《失竊的孩子》作者唐納修也已於7月20日上節目受
  訪。
作者說Behind Story
作者說──故事背後的故事

《失竊的孩子》的靈感來自葉慈的同名詩作,以及綿延數百年的愛爾蘭妖精故事。作者唐納修稱本書是「寓言寫實主義」(fabulous realism):寓言裡的妖精彷彿就出沒在街頭巷尾,不再是傳說裡的角色,而是極可能發生在我們生命中的真實故事。

  當我開始著手寫《失竊的孩子》時,最先出現腦中的畫面,是一個小男孩躲在大樹洞裡,他的臉緊貼著樹脈,下定決心不要被人找到。

  他那種冀望獨處的叛逆,震懾了我。那是一個普遍存在於世界各地的畫面,是兒童無法掙脫作為兒童宿命的挫敗,是渴求獨立不成的失望。(然而,當妖精調換兒出現,抓走了他。男孩自此成了自己幻覺的受害者,被自己最恐怖的夢魘擄走。)

  同時,就如同我在意那個藏在樹洞裡的小男孩一樣,我知道,我也想要寫出一個成人,他努力地想要回憶起他孩提時期的夢,他同樣被困在成年人的約束裡,心力交瘁。為了戲劇張力,這兩種情感狀態必須要有所牴觸,產生衝突。

  這就是為什麼故事裡有兩個旁白的人,述說著彼此糾結交錯的故事──一個是成年人,努力地想要記起他那段「被偷」的童年;另一個是小孩,被困在永遠是七歲的時間裡。基本上,衝突主要是介於成年的亨利.戴和小孩的A一袋之間,所以故事裡的兩個人物都必須是活著的,他們平行、相互對映的生活,要有歡樂、有挑戰,而且還要容許他們倆見面。因此,我需要想辦法用樸實的情節、無華的文字鋪陳故事的隱喻。

  就在這時候,調換兒的民間傳說躍然出現。

  從創世紀以來,幾乎在世界各地的文化裡,都有神秘奇幻的調換兒和妖精,飛翔在人類的幻想角落裡。許多鄉野甚至傳說,調換兒和妖精會溜進百姓人家,用複製品調包,偷走嬰兒和小孩子;或者,他們會誘騙小孩子離家出走,來到荒野生活,成為他們神奇不老族的一分子。小孩被妖精偷走,調換的精靈則變身成為那個小孩。

  在現實生活中,這種傳奇故事也因為人類的生活難題,而得以發揚光大。這主要是因為一些父母親沒有能力照顧小孩、協助小孩成長。這些父母常會對打算要棄養的小孩說,他們根本就不是人類,是妖精調換兒偷走他們的親生孩子,而後留下的替身。對這些父母來說,用妖精調換兒的理由,來甩開不要的小孩,顯然要比甩掉自己親生孩子來得容易多了。

  然後,透過我們豐富狂野的想像力,以及對於黑暗、未知的恐懼,調換兒的傳說於是進一步演變成恐怖故事。「小鬼,你給我小心點,不然調換兒就會來抓走你!」或者,換個角度,「你之所以跟別的小孩這麼不一樣,是因為你是一個調換兒。」

  葉慈的〈失竊的孩子〉是一首名詩,以文學的形式,用民間傳說來評判真實的世界。讀這首詩的時候,我們很容易被一些美妙的畫面吸引──被精靈們藏起來的大大的莓子醬桶,以及精靈們「對打盹的鱒魚小聲地說悄悄話」;在詩的最後一節,葉慈也描繪了一幅人類家庭的生活,那是失竊的孩子所遺忘了的景象。但是,他最後卻說,孩子所離開的,是「一個充滿傷悲,遠超過他能瞭解的世界」。

  這首詩的意象,對於我要寫的一個關於七歲和記得曾經是七歲的奇幻故事來說,真是太完美了。

  於是,我問自己:如果調換兒真的存在,那會怎樣?如果讓男孩和一群妖精生活在森林裡,而同一時間真實世界的另一面會是如何?要是他被調換兒取代,而這個調換兒也長大了、變成了成年人,甚至他還瞞過所有人,讓大家都以為他就是真正的亨利.戴,只有他自己知道,真正的亨利一直在森林深處,那,又會怎樣呢?

  好玩的部分這才開始!兩個敘述者的故事,像螺旋似地相互絞繞,彼此連動,宛如塞爾特繩結(Celtic knot)。

  偷走了亨利.戴人生的調換兒慢慢地發現,很久以前,他也曾經是一個人類的小孩,也是一個失竊的孩子,他也必須努力掙扎回想那個童年、面對他的夢,以及自己充滿悲傷的世界。而真正的亨利──現在和妖精們生活在一起的A一袋──所面對的,則是二十世紀後半調換兒神話的逐漸消逝。作為這消逝神話的一分子,他的角色意義是什麼?另一方面,他還和所有小孩一樣,仍舊需要努力面對宿命、學習妥協、將家庭拋在身後、放下童年,以便勇敢追尋愛、快樂和前途。

【作者簡介】
  
凱斯.唐納修(Keith Donohue, 1959.6.28~),出生於一個愛爾蘭裔的美國家庭,是七個小孩的中間那個,他幽默地說,從小就覺得自己可能是個調換兒。就讀匹茲堡大學時,拜在桂冠詩人山繆.海澤(Samuel Hazo)門下求藝,並靠寫作獎學金完成學業。他夢想成為一個小說家,卻苦無出版機會。

  畢業後唐納修回到華盛頓老家,進入美國藝術基金會工作,擔任文書助理,長達八年。後來在妻子的鼓勵下,決定重回校園攻讀文學博士,希望能在大學任教、教學之餘創作。但在職進修之路漫長,唐納修花了十年功夫才取得學位,論文是關於愛爾蘭現代文學。而因教職難覓,他進入華盛頓文化與藝術資源中心工作。雖然工作不如意,但鎮日與藝術家為伍,使他再度燃起創作熱情,《失竊的孩子》故事也逐漸在心中成形。

  2001年唐納修以「調換兒」的傳說為想像起點,用近代美國為故事舞台,建構出一則關於童年記憶、關於文明和原始對話的成人童話。他以八個月寫完初稿,但接下來的兩年中,《失竊的孩子》輾轉流浪於各文學經紀人間,始終無人聞問。在這段時間內,他先後遭逢母親病逝和失去工作的巨變,就在他幾乎要放棄希望的時候,終於獲得經紀人彼得.史坦伯格的賞識。在史坦伯格的積極推介下,《失竊的孩子》以六位數美金的高額預付版稅賣給Doubleday出版社。其後經過一年多的琢磨和改寫,2005年《失竊的孩子》終於付梓出版,而且一炮而紅,成了美國獨立書商協會的重點選書,不但登上紐約時報排行榜,在主流文學和奇幻文學圈內都大受好評,亞馬遜網路書店更簽下《失竊的孩子》的電影版權,作為進軍好萊塢的試金石。

  目前唐納修正在撰寫一本以美洲神話為背景的小說。
先讀為快
《失竊的孩子》第二章

  我消失不見了!

  這不是童話,是我雙重生命的真實歷程。從那一刻起,我的生命變得完全不同,而我,就被遺忘在那時;也許哪一天我還會被找到。

  故事發生時,我才七歲,還不被我現今的慾望所苦。那是大約三十年前一個八月的下午,我離家出走,而且,再也沒機會回去。為了什麼事離家,我已經記不清楚了,總歸是一些瑣事;不過,我倒是記得,那天我為了出遠門,還把午餐剩下的餅乾偷偷塞滿口袋;然後,悄悄溜出家門。媽媽完全沒有察覺:我不見了。

  那一天,後院灑滿陽光,要從後門溜到毛骨悚然的森林邊,就像是偷渡邊界,得小心翼翼的,深怕曝了光。一直要等到踏進了森林野地,我才覺得安全,覺得是躲藏在黑黝黝的森林裡。我繼續往前走,林子深處一片死寂,小鳥不再鳴叫,蟲子休息了,樹木彷彿厭倦了酷熱,在它根深柢固的位子上微微晃動,呻吟著;樹頂上綠色的葉子,也隨著偶爾吹過的微風嘆息。藉著從樹林間灑下的陽光,我發現一棵高大的栗子樹,樹幹底部有一個足夠我藏身的洞,於是,我爬進去,一邊等著,一邊注意聽搜查隊的動靜。當他們走到我視線範圍時,我動也不敢動。大人們從下午,到昏暗的傍晚,到寒冷又滿天星斗的夜晚,還一直叫喊著「亨利」,但我就是不回答!手電筒的光線瘋狂地在樹林間跳動,搜索隊踩爛了地上的花草,有些人還被樹枝和倒下的木頭絆倒,甚至還曾經一個個從我身旁經過!沒多久,搜索隊的聲音逐漸消逝在遠方,模糊,成了回音、耳語,最後,一片寂靜。我鐵了心,就是不要被找到!

  我往樹窩裡鑽,臉緊貼著樹幹裡面的樹脈,嗅著它甜甜的霉朽味和濕氣,樹幹的細瘤粗糙地磨著我的皮膚。不久,遠處傳來低沉的沙沙聲,並逐漸匯聚成一股嗡嗡的低吟,由遠而近,聲音變得又強又急。當它向空心樹這邊襲來時,只聽見樹枝被折斷,樹葉也應聲破碎……。然後,就在我藏身處不遠的地方,停住!喘息聲,耳語聲,腳步聲。突然,冷不防地,有個東西爬進來,碰我的腳,我緊張得縮緊身子,但是,冰冷的手指一把抓住我光溜溜的腳踝,用力往外拉!

  他們把我拉出樹洞,壓在地上,我只大叫了一聲,嘴巴就被一隻小手摀住,另外一雙手順勢往裡面塞東西,堵住我的嘴。漆黑中,我看不清楚他們的樣子,只見他們的身形與我差不多。他們先是扒光我的衣服,再用一個麻布網把我綑得像木乃伊一樣。是一群小孩綁架了我!一群強壯無比的男孩女孩!

  然後,他們把我抬在半空中,用又疾又險的速度飛快穿過森林。我仰躺著,被許多雙手和瘦骨嶙峋的肩膀扛著,星光透過樹頂,像流星雨般成串灑落,黑暗中,兩旁的景物閃電似地從我身邊消逝。這群像運動健將的怪物,輕鬆地在黑暗中穿梭,完全無視於肩上的負擔,也沒被樹枝的層層障礙絆倒。我,則像一隻貓頭鷹滑翔在漆黑的森林裡,既興奮又害怕。他們抬著我,相互說著話,聲音模糊不清,聽起來既像松鼠的叫聲,又像馴鹿低沉的咳嗽聲。其中,有個嘶啞的聲音小小聲地好像在說著「扛一袋」,或者「亨利.戴」。大部分時間他們都沒有說話,偶爾會有人像狼一樣嚎叫。不久,好像遵守交通標誌指示一樣,整個隊伍慢了下來,我這才發現,他們是沿著一條鹿群走的小徑慢跑,那條小路彷彿是規劃好來服務森林裡的居民的。

  蚊子們發現了我裸露的皮膚,緊叮住我的臉、手、腳,努力地咬,飽飲我的血。我癢得要命,很想抓。耳邊卻傳來模糊的流水聲,慢慢地,水聲逐漸蓋過蟋蟀、蟬的鳴叫聲,以及青蛙的呱呱聲。這些小鬼本來還邊跑邊哼唱,這時,卻突然停住。水流的聲音清清楚楚,是河。就這樣,一彈,我被丟進河裡!

  溺水是一種恐怖的死法。嚇到我的,不是彈飛向空中的那一段,也不是水流的強烈衝擊,而是我身體切穿水面的聲音。溫暖的空氣和冰冷的河水雙管齊下才最叫人心驚動魄。塞住嘴巴的東西沒掉下來,雙手也沒鬆綁,我整個人直直往下沉,什麼也看不見。我試著憋住氣,但是,沒一下子肺部就脹滿了,胸部和鼻腔痛苦不堪。我眼前並未閃過一幕幕過往(畢竟我才七歲),我也沒呼喊爸媽或者神,腦中最後想的不是快要死了,而是,我已經死了。河水包圍著我,甚至我的靈魂。我整個人幾乎沉入水底,水草纏住我的頭!

  幾年以後,我的轉世和受洗過程,變成了一段傳奇,他們說:救我的當時,我是被一股河水拋出水面的,而且,旁邊還跟著一群蝌蚪和小魚。至於我自己最早的記憶是:我是在一個臨時拼湊的床上醒來的,身上蓋著蘆葦草做成的毯子,鼻子嘴巴都是乾掉結塊的鼻涕。一旁的石頭上、樹樁上,還有我身邊,坐著一群自稱是妖精的小孩,他們自顧自地低聲交談,好像當我完全不存在似的。我數了數,包括我在內,剛好整整一打十二個。不久,一個接著一個,他們發現我醒了,還活著。我一動也不敢動,既害怕又難為情,因為,蘆葦毯下的我一絲不掛。那場景我感覺好像是大夢初醒,又好像死而復生。

  他們指著我,興奮地交談。起初,他們的話聽起來很不和諧,像是一串攪在一起的子音和靜電的聲音,但再細細聆聽,我聽出那是一種變調的英語。他們小心翼翼地靠近,好像怕嚇到我,那個樣子像極了一個人要接近一隻剛會飛卻掉下來的雛鳥,或是要靠近一隻剛離開母親的小鹿一樣。

  「我們還以為你撐不過去呢?」

  「你餓了嗎?」

  「你會渴嗎?要不要喝點水?」

  他們爬近一點,這下我可以看得比較清楚了。他們看起來像一群流浪兒,六個男孩,五個女孩,輕瘦苗條,因為曬太陽和裹著一層土灰,皮膚顯得黝黑。十一個人幾乎半裸,男生女生都穿著不合身的短褲或老式吊帶褲,其中三四個還穿著破舊的針織衫。沒有人穿鞋。他們腳底的繭又粗又硬,手掌也一樣。頭髮長得像破布似的,有的捲曲成條索狀,有的打結纏成一團。其中幾個有一口完整的乳牙,其他人因為掉牙的關係,牙齒有缺縫,只有一個看起來比其他人多上幾歲,上面一排多了兩顆新的恆齒。他們的臉看起來很純真,很標緻,盯著我看時,可以看見細微的魚尾紋掛在呆滯空洞的眼眶上。這群人一點也不像我所知道的小孩,倒像是藏身在野蠻小孩身體裡的遠古人類。

  他們是妖精,但不是書上、畫裡或者電影裡出現的那種;他們不像《白雪公主》的七矮人,不像《綠野仙蹤》裡的曼奇津國小矮人,也不像侏儒、拇指仙童、地板下的小矮人、小精靈,或者迪士尼《幻想曲》開頭的那些衣不蔽體的小飛仙;他們既不像全身一身綠,領頭走向彩虹端的紅頭小人;更不像耶誕老人的幫手,或者食人妖、大巨人,甚或格林童話及鵝媽媽故事中的鬼怪,而是一群剛好湊在一起的男孩女孩,永遠不老,卻野蠻得像一群野狗。

  有個女孩黑得像粒核桃,她盤腿坐在我身旁,正用手指在我頭旁邊畫畫,「我叫小黑斑。」她微笑看著我。「你得吃點東西。」招招手,她要朋友們走向前。他們放了三碗東西在我前面:一碗蒲公英葉、豆瓣葉和野蘑菇做成的沙拉,一堆天亮前從荊棘叢裡採來的黑莓子,和一碗各式烤甲蟲。除了最後一碗之外,我就著葫蘆瓢中清涼的水,掃光了所有的蔬菜水果。他們緊盯著我看,三兩成群地交頭接耳低聲談話,並不時看看我的臉,當眼神與我交會時,就笑一笑。

  三個妖精靠過來,拿走空碗,另外有一個遞給我一條褲子。當我在蘆葦毯下奮戰時,小黑斑咯咯竊笑;等看到我努力避免走光,又想扣好褲頭的狼狽模樣,她終於忍不住放聲大笑。他們的首領還伸出手,想向我介紹自己與同伴,我根本動不了。

  「我叫伊格爾,」他說,用手指把金色的頭髮向後梳。「他是貝卡。」

  貝卡是個男孩,有張青蛙臉,比其他人高出一個頭。

  「這是洋蔥。」那是一個穿著男孩子條紋襯衫、吊帶短褲的女孩。她向前走一步,一隻手遮著陽光,瞇起眼睛對我笑,我的臉紅到胸骨。她喜歡吃洋蔥,指尖因為挖野洋蔥全變成綠色的。我好不容易穿好衣服,用雙肘拄起身體,打算好好看清楚其他幾個人。

  「我叫亨利.戴,」我有些嘶啞,因為磨難,聲音有些乾澀。

  「你好,A一袋。」洋蔥微微笑,其他人則哄堂大笑。

  這群妖精小孩開始唱著「A一袋,A一袋。」我心裡大聲抗議,但是一點也沒用。從此以後,我就被叫做「A一袋」,久而久之,連我也忘了自己的本名,甚至偶爾還會搞混,到底是安迪.戴?還是安迪.邰?彷彿經過受洗禮之後,我舊的身分開始消失,一如嬰兒無法記得他出生前的所有一切。失去名字,是遺忘的開始。

  當笑鬧聲退去,伊格爾介紹了每一個妖精,那一堆混亂的名字弄得我耳朵嗡嗡作響。結束之後,他們三三兩兩走開,消失在空地外圍的隱蔽洞穴裡,但不久又一個個帶著繩子,背著軟背包出現。一瞬間,我還懷疑他們是不是要把我綁起來,再施洗一次。他們多數沒意識到我的焦慮,一群人只是到處亂轉,等不及要開始什麼事。伊格爾大步走到我的床邊,說:「我們要出去尋寶,你留下來好好休息。你才經歷過一場大磨難。」

  我掙扎著要站起來,他的手按住我的胸口。他也許看起來像六歲的小孩,但是那個手勁卻是大人的力道。

  「我媽媽在哪裡?」我問道。

  「貝卡和洋蔥留下來陪你,你好好休息。」他咳了一下,一眨眼,背包已經在他身邊。我還來不及抗議,他們一聲不響地全部不見了,像狼群鬼魅般地消失在森林裡。小黑斑走在最後,回頭對我喊道:「你現在是我們的一分子啦。」然後,大步跑向前,加入其他人。

  我躺回床上,望著天空強忍住淚水。雲兒在夏日艷陽下飄過,影子滑過樹木,滑過妖精的營地。以前,我曾經到過這片森林探險,有時一個人,有時跟著爸爸來,但從來沒進到這麼深、這麼寧靜孤寂的地方過。常見的栗子樹、橡樹、榆樹在這裡都長得特別高大,讓圍在空地旁邊的森林看起來更濃密,更封閉。放眼望去,這裡到處是被久坐磨損的樹樁、木頭和營火的灰燼,一隻石龍子正在伊格爾坐過的石頭上享受日光浴,旁邊還有一隻烏龜正打算穿過地上的落葉層。

  我坐起來想看個仔細時,牠一股腦縮進龜殼裡。

  事實證明站起來是個錯誤。我只覺得渾身虛脫,腦袋混沌。我想回家,回我的床,舒舒服服地靠著媽媽,聽她唱歌給我小妹妹聽。然而,現在我感覺到的,卻只是貝卡冷冷的眼光。在他身旁的洋蔥自顧自地哼著歌,專心玩著她的手指翻線遊戲。那些圖形變化像是對我施了催眠術,體力透支的我於是躺下來,空氣又濕又熱,我卻全身發抖,沉悶而緩慢的下午的確也叫人昏昏欲睡。兩個同伴看見我正望著他們,沒說什麼。我時而清醒時而昏睡,疲累的骨頭完全無法動彈,時斷時續地想著引導我到這小叢林的一連串事件,擔心著回家後會有什麼麻煩等著我!

  迷糊中,我睜開雙眼,感覺有不正常騷動。一旁的貝卡和洋蔥正在毯子下拉扯,他躺在她的背上,一邊壓她,嘴巴還一邊咕咕噥噥。洋蔥趴在下面,臉朝向我,正張著綠綠的大嘴打哈欠。發現我在看,她給了我一個滿嘴綠牙的微笑。我闔上眼睛,轉過頭去。神奇感和噁心感在我混亂迷惑的心裡,相互吞噬。洋蔥繼續哼著她的歌,青蛙臉則知足地打著鼾應和著。直到他們兩人完全安靜前,我始終無法入睡,胃緊緊地揪在一起,像個握緊的拳頭,一種噁心的感覺發燒似地在我體內翻滾。害怕,又渴望回家,我想逃,永遠離開這個詭異的地方!
故事裡的音樂
聆聽故事裡的音樂──《失竊的孩子》相關曲目延伸賞析    沙發麗、小蜜柑/整理

  在《失竊的孩子》故事中,假的亨利.戴是一位音樂神童,長大以後成為鋼琴師與作曲者,因此作者唐納修也刻意在亨利所敘述的故事線中,加入許多流行音樂與古典音樂的元素,以烘托出亨利身處的時代氛圍,並深化了情節的張力、角色的性格。敏銳的讀者也許會發現,這些音樂延伸指涉了文字無法傳達的思想,或隱喻的內涵。

  雖然書本只能有文圖的呈現,但透過多媒體的網路,我們希望呈現這些音樂,讓讀者除了用視覺與想像之外,也能以聽覺的感官,進入亨利的心靈與情感世界,更加了解亨利的所思所渴望,以及情感衝突。

■〈有列火車開往夢想國〉(There's A Train Out for Dreamland)
〔故事〕
  
在森林中等待了一百年之後,假的亨利變身成功並順利瞞騙戴家夫婦,重新成為人類小孩後,此時對他來說,一切彷彿夢想成真,而他初次展露音樂的才華,便是模仿納京高演唱這首〈有列火車開往夢想國〉。(請參閱p.35)
〔音樂〕
  這首歌的原唱是納京高(Nat King Cole, 1919~1965)。如果你能哼唱「Unforgettable…」和「Mona lisa, mona lisa, men have named you…」那麼,你對納京高並不陌生。這位巨星誕生於1919年美國的阿拉巴馬州,他的聲音溫暖感人,令人難忘。〈有列火車開往夢想國〉收錄於專輯”Christmas For Kids: From One To Ninety-Two”,Capitol, 1997。
  關於納京高的介紹,請參閱網站(英)
〔聆聽〕 連結

■〈彩虹彼端〉(Over the Rainbow)
〔故事〕

  假的亨利時常會唱歌給雙胞胎妹妹聽,「每每唱起〈彩虹彼端〉她們就會睡著,彷彿被敲昏似的…」。作者唐納修以這首歌曲暗示這時的假亨利仍保有妖精的法力,因此能像奧茲國的巫師一樣,迷惑催眠人。(請參閱p.36)
〔音樂〕
  〈彩虹彼端〉是奧斯卡金獎電影《綠野仙蹤》主題曲。這首一開頭就很難唱的歌,曾被許多唱片界人士認定很難走紅,結果卻成為流世的名曲。主唱也就是電影中飾演女主角陶樂絲的茱蒂嘉蘭(Judy Garland, 1922~1969)認為:「為什麼有人聽到這首歌會掉下眼淚?因為它已經成為夢想和希望的象徵。」
  進一步認識茱蒂嘉蘭,請參閱此連結網站(英)
〔聆聽〕 連結1  連結

■〈泰迪熊的野餐〉(The Teddy Bears' Picnic)
〔故事〕
  萬聖節時,老師指定假的亨利演唱〈泰迪熊的野餐〉,作為恐怖派對的餘興節目。這首歌曲的文字說:「如果你今天去森林裡,一定會被嚇一大跳;如果你今天去森林裡,最好先偽裝…」(If you go down to the woods today, You're sure of a big surprise. If you go down to the woods today, You'd better go in disguise…)作者唐納修以這首童謠影射森林中藏著可怕的生物,也暗示假亨利的偽裝。(請參閱p.38)
〔音樂〕
  
〈泰迪熊的野餐〉於1907年譜曲,1932年填詞,由當時名氣正旺的Heny Hall帶領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 Dance Orchestra錄製單曲,即創造百萬銷售,並傳唱至今。書中所引用的版本,是由書中所提歌手法蘭克.狄弗爾(Frank De Vol)所演唱的版本,收錄在”Small Fry: Capitol Sings Kids' Songs for Grownups”合輯。
  關於〈泰迪熊的野餐〉可參閱網站(英)
〔聆聽〕 〈泰迪熊的野餐〉  法蘭克.狄弗爾的演唱版本


■〈人間天使〉(Earth Angel)

〔故事〕

  少年時期的亨利和朋友合組樂團,當時他們最常演奏的樂曲包括爵士樂和搖滾樂。(請參閱p.92)
〔音樂〕
  
企鵝合唱團(The Penguins, 1954~)是1950年代,以節奏藍調與搖滾樂的人聲音樂風格走紅的合唱團體,1954年發行的〈人間天使〉為其顛峰代表作。
  關於企鵝合唱團請參閱網站
〔聆聽〕
〈人間天使〉 〈人間天使〉現場演唱

■〈哎喲〉(Gee)
〔故事〕
  
〈哎喲〉是另一首少年亨利和樂團,當時他們最常演奏的樂曲包括爵士樂和搖滾樂。(請參閱p.92)
〔音樂〕
  烏鴉合唱團(The Crows, 1951~)是節奏藍調與搖滾樂的人聲音樂風格的先驅者之一,率先以「鳥」為名的團體,1953年發行的這首〈哎喲〉是1950年代同類型歌曲第一首銷售百萬的金曲,也被部分音樂學者認定是第一首"Rock and Roll"。
  認識烏鴉合唱團,請參閱該網站
〔聆聽〕
Gee(片斷) 〈哎喲〉作為電影"Cry baby"背景音樂

■〈嘿,現在〉(Hey Now)
〔故事〕

  
亨利和朋友的樂團四處去演唱,從高中舞會到婚禮,甚至偶爾去夜總會。作者以這首〈現在〉,表現出亨利滿足於當下的心境。(請參閱p.94)
〔音樂〕
  
這首曲子原唱者瑞德.嘉藍(Red Garland, 1923~1984),曾在爵士樂歷史上幾個了不起團體中擔任要角,比如說Miles Davis第一代經典五重奏,John Coltrane樂團等,而他本人所率領的鋼琴三重奏,也有眾多表現不俗的作品。
  關於瑞德.嘉藍請參閱網站
〔聆聽〕


■〈視線無法離開妳〉(Can't take my eyes off you)
〔故事〕

  
亨利和小學同學黛絲重逢時,他因為父親威廉.戴的自殺而被迫輟學,在酒吧當鋼琴師兼酒保,這首〈視線無法離開妳〉暗示了亨利愛上了當時另有男友的黛絲。(請參閱p.147)
〔音樂〕
  這首歌的翻唱版本數不勝數,但真正原唱是法蘭克.瓦利(Frankie Valli),他原是著名的白人靈魂樂團The Four Seasons的成員,單飛後唱出這首不朽名曲。
  進一部了解法蘭克.瓦利,請參閱網站(英)
〔聆聽〕
〈視線無法離開妳〉的現場演場

■〈深夜的陌生人〉(Strangers in the Night)
〔故事〕
  重逢後的黛絲對亨利說,小時候她一直覺得亨利像是活在另一個世界的陌生人,亨利隨即以鋼琴彈奏這首〈深夜的陌生人〉作為回應。作者唐納修以此隱喻,亨利始終無法對黛絲表白他真正的身分。(請參閱p.146)
〔音樂〕

  
此曲原唱法蘭克.辛納屈(Frank Sinatra, 1915~1988)是美國流行音樂的天王之一,並獲得奧斯卡金像獎及金球獎,與披頭四、平克勞斯貝、貓王和麥可傑克森並列於20世紀最重要、且最具影響力藝人之列,即使辭世多年,懷念精選依然熱賣。
  認識法蘭克.辛納屈,請參閱此連結網站(英)
〔聆聽〕
〈深夜的陌生人〉

購物車    | 我的帳戶    | 客服FAQ    | 讀者意見箱    | 廣告刊登    | 策略聯盟    | 隱私權條款
客服信箱:service@eslitebooks.com 傳真:02-27755979 Copyright (c) 2007 eslitebook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